【法学专家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专家称噪声扰民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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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整合现行相关法律,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与监管责任。同日,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正式成立。“生态环境法典遵循生态惠民理念,在制度设计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生态环境权益。”宣讲团副团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以祥表示,法典与每位老百姓息息相关,许多以往难以界定的问题,今后将有法可依。徐以祥举例说明:在噪声扰民方面,法典作出明确规定;在居民饮用水安全方面,提出更高、更细致的要求;在建设用地方面,规定原工业用地须治理达标后方可修建住宅。此外,困扰基层执法和农民已久的秸秆焚烧问题,也在法典中有了明确回应——对该不该烧、怎么烧、如何处理秸秆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