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风险的法律防范

2019年3月6日 中国社会科学网:

  防范安全风险 发挥更大效能

  第一,以技术发展为驱动,提升人脸识别的准确率。加快推动生物识别技术与大数据、云计算等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生物识别技术准确率,降低技术使用成本,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和技术研发力度,缩短生物识别技术从研发到使用的周期,为生物识别技术在各个领域推广使用提供技术保障。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生物识别基础技术、特征提取、安全加密等技术标准,明确生物识别信息的应用场景和安全要求,指导提升行业生物识别技术应用的安全水平。

  第二,以法律规范为保障,防范人脸识别技术安全风险。从行业规范开始,进一步明晰标准,严格市场准入,组织权威检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有效防止部分厂商为了商业利益夸大宣传而使用户难辨真伪,避免引发行业乱象。同时,要提高企业网络安全防护等级,加强数据存储安全,设置预警、终止等相应程序,一旦出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快速解决,最大可能防止原始信息泄露,保护公民个人隐私;要进一步研发漏洞纠错程序,对不法分子企图隐藏真实身份采取的各种遮掩手法,逐一识别破解,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对于制作、销售、购买、使用他人面具及运用3D打印技术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面部识别特征谋取不法利益的,从法律层面予以防范和打击。

  第三,以警务科技为方向,发挥人脸识别技术的更大效能。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日趋成熟,通过互联网、移动手机等终端,可以实现广泛应用的客观条件。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思想,不断更新理念,普及相关科技知识,学会常用的操作本领,把人脸识别技术更加广泛地应用到抓捕在逃人员、甄别违法人员、查证无名尸源、调查失踪人口、比对视频监控、排查证人描述、身份信息识别、重点人口查询等诸多方面,节省公安工作成本,更加便捷高效地打击犯罪、服务群众。

  总之,对人脸识别技术,我们既要充满信心,用开放、包容的态度来看待其中不尽完善的地方,也要保持理性、审慎的姿态应对“刷脸”时代的到来,实现“刷脸”不“变脸”。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统一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使人脸识别技术朝着高安全性、高便携性、非接触性以及低成本的方向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