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推动反恐怖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记《反恐怖主义法》颁布施行五年

法制网截图 (图片来源:法制网)

  作者:李恒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反恐怖斗争面临的现实风险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依法反恐、参与全球反恐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暴力恐怖风险是最现实的风险,反恐工作存在的问题是最明显的短板。”当前,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民族团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近年来,恐怖主义活动已出现新变化、新特征。网络已越来越多地被恐怖分子用作组织、策划、实施恐怖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已成为全球公害。当前,在网络传播的极端思想蛊惑影响之下,暴力恐怖和极端主义思想传播方式发生变化,宣传和联络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利用网络虚拟平台传播各种虚假信息和极端思想,执法部门难以有效追查和遏制,且更具隐蔽性、煽动性、勾连性并难以察觉。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问题。在这一形势下,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有关制度措施,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犯罪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唯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从惩治和预防恐怖活动的具体实践出发,客观总结同恐怖活动作斗争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探索遏制和预防恐怖活动坐大成势、实施犯罪的规律特点,才能提高同恐怖活动犯罪作斗争的实战能力,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保障。

  二、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反恐怖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面对国内外反恐怖斗争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根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反恐立法的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公安部牵头,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安全部、国务院法制办、武警总部等有关部门成立起草小组,广泛借鉴世界各国立法经验,赴部分省市并听取反恐怖重点地方意见,几经召开起草小组成员单位和专家会议研究论证,征求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部门和各地反恐办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

  《反恐怖主义法》共10章97条,对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主要亮点包括:第一,该法高度重视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强化执法规范,防止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二,为适应当前维护网络安全的实际需要,该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的义务。第三,对恐怖活动罪犯、极端主义罪犯刑满释放后的安置教育措施。从实践情况看,恐怖主义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较重,教育转化较难,对其中少数服刑期满仍有社会危险性的,经人民法院决定,在释放后对其进行安置教育是必要的。第四,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不当的报道可能导致恐怖分子获得有关行动信息,给现场处置带来不利影响,给处置人员造成危险,也可能给被害人造成进一步伤害,还可能引起其他有恐怖这一倾向的人的模仿、复制,或者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对此该法针对恐怖主义新闻报道规定临时管控措施等。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推动反恐怖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全力确保反恐怖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对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精准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精髓,推动新时代依法反恐怖工作开辟新境界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是法治国家,运用法律武器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是实现国家安全的根本手段,也是维护政治安全的根本举措。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反恐怖主义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反恐怖主义法》的颁布与实施,是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为健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开启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对于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体现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安全,重于泰山;治国之要,奉法则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对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反恐怖主义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反恐怖工作面临的客观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近年来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斗争经验,研究借鉴国外国家一些有效做法,明确了恐怖主义等定义和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反恐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应对处置能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反恐怖主义法》为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面临的恐怖主义等风险隐患,全面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助力护航。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总结,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巩固和指引。精准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精髓,运用法律武器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是实现国家安全的根本手段,也是维护政治安全的根本举措。自2014年5月开展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至今,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举国上下旗帜鲜明反对恐怖主义,反恐怖斗争形势整体向好。五年来,全国反恐怖工作部门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持系统治理、整体防控、综合防控,坚持专群工作相结合,深化对全社会的反恐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识恐防恐意识,切实打好了反恐人民战争,不断稳固我国反恐怖斗争良好态势,全面提升了反恐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至2020年12月,全国未发生一起暴恐案事件,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反恐怖工作已经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范为主、防范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重在防范恐怖主义思想的形成和传播,力争将恐怖主义活动消灭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力求使反恐怖工作在法治环境下取得明显实效,确保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体系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项目批准号:20&ZD190)研究成果。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