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高校法治教育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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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高校法治教育路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李振

法治人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推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参与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培养一定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而育人是本。”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第一阵地,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法治教育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红色是中国共产党最为鲜亮的底色,红色法治文化是承载着红色记忆和法治故事的生动符号。新时代新征程,切实有效开展好高校法治教育,一定要与现实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红色法治文化的鲜活实例,扩展高校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高校法治教育的时代价值

有利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涵,推动大学生文化自信自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延续,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蕴含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育人价值。将红色法治文化润物无声融入法治教育,有利于红色法治基因代代赓续,红色法治故事薪火相传,培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时代新人。

有利于打造思政课生动课堂,提升高校法治教育质效。高校法治教育课是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渠道,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了鲜活的素材,能够打破传统课堂教学“满堂灌”的模式,助推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同时,高校法治教育课为大学生学习、传承、传播红色法治文化提供了平台,有助于唤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促使大学生将法学知识和红色故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有利于发扬红色法治传统,坚定大学生理想信念。大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需要持之以恒用正能量浇灌、用奋斗榜样感染、用红色文化熏陶。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讲清楚红色法治文化背后蕴含的红色故事,一方面激励法学院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发扬红色法治传统,学习革命先烈精神,助力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推动普通院校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廉洁品质,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青年。

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在逻辑

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逻辑根植于“民本思想”“家国情怀”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高校法治教育不仅要从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文着手厚植大学生的规矩意识,更要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让大学生明白法律背后的原理,从内心真诚信仰和服从法律。红色法治文化内含的法治属性和文化属性,与高校法治教育的价值旨归不谋而合,在法治课堂中有机融入红色法治元素,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逻辑必然。

红色法治文化的实践逻辑来自于党领导人民建立革命政权、建设人民法治的艰辛历程。红色法治文化是红色文化在法治领域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内嵌着中国共产党人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凝练着革命先驱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法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课的重要内容,更应融入蕴含丰富实践力量的红色法治文化,用革命精神引导新时代大学生树立法治信仰。

红色法治文化的现实逻辑脱胎于人民对法治的需求及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红色法治文化具有科学性、民族性、时代性等鲜明特征,其融合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法魂”、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法源”、马克思主义指导这一“法理”。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与高校法治教育深度融通,从思想上为大学生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守好高校意识形态阵地。

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高校法治教育的实现路径

深挖红色法治文化载体。红色法治文化载体是主观内容和客观现实的有机结合,是红色精神支配下的法律实践,能够真实反映中国共产党人为追求民族独立和公平正义的艰辛历程。一方面不断探索多元化的载体呈现形式,挖掘现有的和潜在的红色文化遗产,深刻解读红色法治文化载体背负的深厚历史,让学生在一幕幕真实场景中实现思想的升华;另一方面,善于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载体承载的教育意义,根据物化成果的不同性质组织不同的教育活动,组织大学生“复制”练习,在“学知行做”中激发大学生向革命先烈学习的动力。

构建全方位育人体系。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课程体系、实践体系、环境体系和网络体系四位一体育人格局,依托课堂教学主渠道,在思政课和法学专业课、选修课中融入红色法治故事等素材;开展“红色法治+研学”“红色法治+文旅”等活动,带领学生实际感悟红色法治精神;通过建造红色法治人物雕塑、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展览墙等形式,将红色法治文化元素深度嵌入校园环境;采用数字技术转换法治教育方式,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活起来”。

多元协同凝聚合力。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高校法治教育,要搭建校内校外联结互通的桥梁,凝聚多元育人合力。一方面加强与地方红色基地的联系,共建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积极引入红色法治人物进校宣讲,建立红色人才队伍常态化交流机制;另一方面成立红色法治文化素质社团和宣讲团,促使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专项设立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项目,完善红色法治研究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