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开展海洋法治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与全国11个海事法院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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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华龙网讯(记者 秦思思 通讯员 冯颖)11月14日上午,西南政法大学与全国11个海事法院在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搭建海洋法治交流平台,为推动我国海洋权益的法治保障建设,共促海洋法治人才培养贡献智慧和力量。

据了解,海事法院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全国共有11个海事法院,分别是大连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广东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

今年是我国设立海事法院的40周年,40年来,国家先后设立11家海事法院。也是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成立70年、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建院15周年。

签约仪式上,来自中国海洋法学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法学会,全国的11家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师生代表齐聚现场,共话中国海洋权益的法治保障。

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指出,为推动海洋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中国海洋法学会将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以及海事法院的协同协作,携手开展海洋法治研究、推进成果转化运用、拓展法治交流合作、协同培养优秀法治人才,推动海洋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介绍,西南政法大学希望与全国海事法院将通过共建海事法律研讨合作平台,共促海事司法宣传交流活动,共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更高层次的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推动海事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事业关系民族发展。”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国锋代表示,为加强中国海洋权益保障,要深化海洋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服务海洋法治建设,加强海洋法治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大力培养海洋法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

此次,西南政法大学与大连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广东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西南政法大学将同全国海事法院,在面向海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在海事司法审判制度探索、前沿理论研究、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方面高效合作,为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共同开启合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