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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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电-第1眼TV

3月12日下午,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暨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法治新阶段,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仪式现场,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共同为宣讲团授牌,标志着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正式启动运行。

据介绍,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建设,由教师、在读学生及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共同组成。

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副团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以祥介绍说,“作为公益性组织,宣讲团会深入党政机关、个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基层,去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的案例进行阐释。通过理论和实践融合、线上和线下融合、老师宣讲和学生宣讲结合的方式,让我们的公民都能够明白这些法律规范的意义,并能够在实践当中付诸实施。”

“宣讲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耕生态环境法典研究,锤炼宣讲本领,立足西南、辐射全国,精准阐释法典核心要义与制度创新,生动展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全力做好法典宣传普及工作,让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治表示。

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我国较早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等院校,早在1983年,该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奠基人张孝烈老师就对“统一的综合性环境法典”进行了前瞻性论述,多年来在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深耕不辍,已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科研的重要力量。

(图源:视觉中国)

下一步,西南政法大学将以此次宣讲团成立为契机,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单位的指导下,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让“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西政智慧和力量。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方芳 卿一学 编辑 吴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