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教学的本质是激活学生

“刚走上讲台那几年,我以为只要有体力、有精力,嗓门够大、课堂气氛活跃,把课上好,就是一位称职的好教师。”随着教龄和阅历的增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发现,老师要将有限的精力和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可以让学生立业成才的有效方面去,才能发挥出教育者真正的价值。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

张力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副团长。从教20余年来,潜心科研和教学,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1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同时,他也是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专家、“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重庆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重庆市网信办网络法律咨询专家,这些社会服务身份的背后,无疑是对他职业和专业的另一种认可。

“作为大学老师,一定要争取学生对你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张力说,这个理解和配合不需要是全方位的,不一定要学生非常喜欢你,而是一定要让学生在大学教育中学会逐渐认知到自身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过渡和转变,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学习背景和承担的学习任务,只有拥有了这种自觉认知的任务感,学生就会厘清进入大学后努力的目标方向,就会明白和老师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为此,张力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学习了教育学方面的知识,力求将教育教学方法论更好的融入到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通过大量实践,他认为,大学教育是支持建构性学习的过程,学生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老师要从传统的“教、查、考”过渡到针对性弥补学生能力不足上来。比如学生在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要提升怎样的能力,需要训练怎样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等,老师需要针对性的进行相应的引导和灌输。

“换句话说,就是激活学生。”在张力看来,教学的根本是激活学生,激活学生对于知识的辨别和筛选能力。“如今学生面临的是一个信息爆炸时代,除了日常的课堂学习,还面对浩如烟海的各种精品课、翻转课堂、慕课以及老师布置的大量辅助文献与资料。”张力说,学生进入大学首先要具备的能力,就是对学习资源的查找和取舍能力,否则学生会出现学习信息过载,对学习提不起兴趣;其次学生要具备学习资源的自我建设能力,逐渐形成主动筛选知识和汲取知识的习惯。

那么,学生要在不同阶段学习什么内容?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每个阶段的目标又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张力牵头带领民法学融贯式教学改革团队,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历经数年时间,整理编撰了《民法学(一)导学手册》,集中向学生传授民法学学习方法与手段。通过传授学生对民法规范和知识全局的“规则融贯”与“价值融贯”理解能力,除了让学生对民事相关法律及其适用过程有更加深刻的理解,还向学生介绍阐释了我国民法典重要的价值融贯效应:如民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良家风”的使命等,由此树立起学生正确的民法价值观与实践观。据悉,该教学改革项目(《进阶式“知”“情”融贯驱动的“民法学(一)”课程改革创新与实践》)获得了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

张力获得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

针对研究生和博士的人才培养,张力不仅重视学生对于学问的钻研能力,更注重他们的适应力和转型力。他要求学生不能把法学作为一个狭隘的学科来认识,比如大学学习的是法学,毕业以后可能要去从政或者经商。“法学像是社会的十字路口,可以服务于各行各业,往往需要附着于其他专业领域去更好地发挥效用。”所以,张力要求学生不只是读完几本法学书,做一篇纯粹的学术论文那么简单。此外,张力对研究生最严格的要求是扎实的法学知识以及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小到学术诚信大到案件办理,勿以恶小而为之。”他还主张研究生一定是要做本土学问,研究中国问题,服务于中国的社会发展。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大学教师,张力也会给年轻教师一些建议:希望他们一是保持职业定力、学术定力和教学定力,把教育工作者有限的青春投入到教学和科研中来,潜心教书育人;二是把教学当成学问,要在工作中不断听课、学课和反思,锤炼教学教法,形成教学套路,通过课题化项目逐渐完善教学过程,融入教师团队研讨学习增进自己;三是把握课堂核心,明晰教学目的,凝练课堂内容,培养学生聚焦核心的能力,回归教书育人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