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宇教授详解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教义学思考

西政网讯  11月8日晚7点,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社会法学科承办的“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之教义学思考”专题讲座在敬业楼6029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主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满奎教授担任主持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雄教授、胡大武教授、战东升教授、熊晖副教授、胡川宁副教授、李俊杰讲师、杨雅云讲师、李帛霖讲师、西南大学杨复卫教授作为嘉宾与谈,100余名本硕博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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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娄宇教授   (图源:经济法学院)

在主讲环节,娄宇教授特别强调了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在新业态不同行业中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权重分配的重要性,并指出此类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焦点和难题。随后,娄宇教授围绕着“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教义学体系”对这三种从属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他提出,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在新就业形态中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重要性上的不同。他主张对三种从属性进行权重分配,并以“靶向”赋权为策略,旨在精准实现劳动权益的保障。这一观点为新业态下法律关系的认定及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提供了一个体系性的新视角。

接着,讲座进入与谈环节。主持人李满奎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精炼总结,强调娄宇教授不仅展示了劳动法学者的责任感与情怀,还启发我们深入思考三个关键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法对新业态的应对,以及认定新业态法律关系时应采取的思维和方法。熊晖副教授分享了自己对三种从属性在新就业形态中的具体表现和权重分配的看法。李雄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深入讨论了娄宇教授提出的“从属性+要素式”认定方法,特别是在不完全劳动关系下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

互动环节中,学生提问“靶向赋权如何理解”。娄宇教授解释说,靶向赋权是针对不完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特定需求,提供精确的法律保护。与采用后端定义的美国、日本不同,我国采用前端定义,通过明确不完全劳动关系的要素和权益类型,实现精确赋权。

讲座尾声,娄宇教授强调了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认定的重要性。他提出,建立教义学框架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促进综合治理机制的建立,并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理支持。娄宇教授鼓励师生们继续研究这一领域,为中国劳动法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