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司法局到访人工智能法学院共同探讨新时代公证改革与创新之路

会议现场 (张楚 摄)

  西政网讯(通讯员周浩燃) 5月22日下午,福建省南平市司法局周邵福局长一行到访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并共同举行了“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公证改革与创新研讨会”。南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邵福、邵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建平、南平市司法局公管科副科长陈娟、南平市公正协会会长、邵武市公证处主任陈应铭、邵武市司法局公律股股长颜榅强、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亮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副主任朱福勇教授、智能司法研究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吕辉博士、张楚博士以及杭州浮云科技公司区块链法律创新联合实验室部分研究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主任张光君主持。

  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亮教授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对周邵福局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南平市司法局以及公证行业对我院教学科研、学生实习等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真诚感谢。陈院长向客人详细介绍了学院的情况。他介绍到,1999年,西南政法大学在全国率先成立应用法学院;2016年,成立中国首家仲裁学院;2017年,又在全国率先成立人工智能法学院,与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形成“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办学格局。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以“智慧法治研究前沿、法律实务教育高地”为发展目标。现有“应用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2个法学二级学科。学院是智能司法研究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建有“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开辟应用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并将学院打造成培养“通识和专才皆备、知识和技能并举”的卓越法治人才的摇篮,以更好地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现实需求。

  研讨会上,南平市司法局周邵福局长强调,早在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当时在福建工作期间,就着眼于抢占信息化战略制高点,增创福建发展新优势,极具前瞻性、创造性地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决策,开创了数字省域建设的先河。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具有严谨务实、开放创新的办学理念,享有新中国法学教育界“黄埔军校”和“西南联大”的美誉,是为新中国培养法律人才最多的大学,也为南平市输送了很多人才。南平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福建省委、司法部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决策,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的合作,强化“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全方位推进南平市公证行业改革,激活优化全市公证体制机制。他指出,应当在强化公证制度和基础理论研究的前提下,进一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以有效解决公证行业的发展瓶颈,并提出了推进协同创新的一系列新观点和新思路。

  邵武市司法局邹建平局长、南平市公正协会会长、邵武市公证处主任陈应铭分别介绍了所在单位加强公证行业改革、培养公证专业人才、创新公证工作机制的方法与经验;同时也指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目前仍然面临诸多理论和实务困境,希望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推进协同创新。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副主任朱福勇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公证是学术研究的富矿,高校和科研机构主动对接公证实务部门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开辟应用法学学科建设的新领域,也有利于减少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智能司法研究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吕辉博士则认为,应当将公证改革与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统筹起来,加强与公证实务部门的合作研究,共同推进公证行业积极主动为司法改革服务。

  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主任张光君在研讨会总结发言中指出,推进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公证行业改革与创新要以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出发点,以预防和减少纠纷、实现“无讼社会”为落脚点,需要为此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当务之急,应当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强化公证行业的供给侧改革,要借助于智慧法治研究成果和新兴科学技术手段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提升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让城乡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人工智能法学院、区块链法律创新联合实验室愿意与公证协会和实际工作部门加强合作,在西政最高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之下联合设立并共同建设“公证改革研究中心暨公证人才培养基地”,共同促进智慧公证、智慧法治建设,为法治中国输送更多高素质公证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