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我校举行

西政网讯  11月2日,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科、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办,《经济法论坛》编辑部、《乡村振兴法治研究》编辑部协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我校召开。论坛主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共征集到投稿论文54篇,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河北大学、河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大学、天津大学、黑龙江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长治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等3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重庆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等实务部门共80余人参会。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召集人盛学军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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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图源:经济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王怀勇副校长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基本情况与办学特色,同时指出,本次论坛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为主题,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条文,有利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确定的五个具体议题,切中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领域的核心、热点问题。卢代富教授期待本次论坛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提供有力对策和建议。

本次论坛分为五个阶段,分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理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问题展开研讨。

第一阶段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法规处沈鹏程处长共同主持,议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理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许明月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石凤友会长、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高海教授、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房建恩副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夏沁副教授先后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背景下两类组织关系的处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的理解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促进法功能及其展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利益联结机制》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黄茂钦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杨雅婷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曹泮天副教授先后作了交流分享。两位主持人以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法规处沈鹏程处长、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管洪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杨青贵副教授参加与谈。

第二阶段由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光志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宋宗宇教授共同主持,议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制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高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郜永昌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子诚、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胡恒先后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效力认定的过渡规则解读》、《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市场主体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土地出让权利的相关问题》、《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市场主体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法定位》的报告,两位主持人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万江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童航老师参加与谈。

第三阶段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许明月教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高海教授共同主持,议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管洪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吴昭军副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樊涛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曹益凤研究员、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乔建峰老师先后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成员身份认定规则的创见、问题与纾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诉讼问题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范的裁判逻辑》、《合村并居中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的报告。两位主持人以及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冯乐坤教授、重庆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王昌林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应建均老师参加与谈。

第四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长治学院法律系段浩教授共同主持,议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制度”。重庆大学法学院谢潇副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杜换涛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蕾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鹏斌先后作题为《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法理与规则》、《农房租赁的法治化进路研究》、《基层治理中选择性执法的“破窗效应”及对策研究——以一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中的选择性执法为例》、《论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制度构造》的报告。两位主持人以及太原师范学院刘恒科副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向超副教授、长治学院法律系叶金方副教授参加与谈。

第五阶段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管洪彦教授共同主持,议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问题”。长治学院法律系段浩教授、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李松杰老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宋天骐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邝伟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巩逸凡先后作题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制度困境及其破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如何安放集体所有的农业农村数据产权?》、《如何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制度?》、《论农村集体决定无效的规范基础》、《农产品电商平台数据产品提供的特别义务》的报告。两位主持人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王钰彤、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杨文明副教授、重庆邮电大学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李奇玥参加与谈。

闭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波副院长主持,卢代富教授宣读“第十五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并与许明月教授、沈鹏程处长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颁奖。最后,由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肖顺武教授做会议总结。

新闻背景:“中国农村法治论坛”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科、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于2009年联合主办的国内首个农村法治领域的全国性高端、专业学术品牌,每年举行一届,已在国内外学界及实务界形成了较大影响。“中国农村法治论坛”至今已举办十五届,每届均围绕相关领域学术前沿和实务热点确定论坛选题,组织广大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积极为农村法治发展献计献策。(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