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教师参加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西政网讯    10月26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江苏省扬州市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扬州大学法学院承办,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扬州大学产业政策法研究中心、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江苏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扬州大学、贵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两百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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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合照  (图源:经济法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经济法治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构中国经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会议主题,近百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分别对“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金融法治中的若干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全面深化改革的经济法保障“等主题展开热烈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怀勇教授,许明月教授、叶明教授、黄茂钦教授、胡元聪教授、甘强教授、万江教授参加了本次会议,就推动经济法理论和制度的中国式现代化各抒己见,深入交流。

10月26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教授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在该常务会议上,张守文会长就上一年度经济法学会相关情况做了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肖江平秘书长就中国法学会学术支持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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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教授 (图源:经济法学院

本次年会的讨论分为“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竞争法”“综合经济法”四个板块并设置四个分会场。

在10月26日下午经济法总论组第一单元中,胡元聪教授就“‘需要国家干预说’在数智时代的承继与跃升——基于市场与政府关系考察的视角”作主题发言。他认为“需要国家干预说”在数智时代应当承继社会本位原则、经济公平原则和适度干预原则,明晰并守正市场与政府关系应当体现的基本价值和应当服膺的基本框架。同时也应当在“需要”、“国家”和“干预”三大范畴上实现跃升,以适应数智时代市场与政府在内涵和关系上的全新变化,推动中国经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创新建构。在第二单元中,甘强教授就“区块链再中心化理念的证成及规制实现”作主题发言,阐述了如何更好地规制实现区块链再中心化理念,政府如何从规制目标、规制主体、规制内容和规制工具四个方面嵌入规制,从而推进以监管沙盒为路径的实验性规制,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区块链规制模式,促进规制实现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10月27日上午经济法总论组第一单元中,万江教授在就“行政裁量基准能抑制‘逐利式执法’吗?”进行主题发言。他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揭示了市场规制权滥用现象,然后从公共利益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寻租理论三方面分析了市场规制权滥用的原因,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行政裁量基准也没能有效抑制市场规制权滥用,最后从简政放权、革新市场规制手段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在第二单元中,叶明教授作为与谈人就金融立法、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新论、新质生产力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在10月27日上午竞争法组第二单元中,黄茂钦教授在竞争法专题论坛小组中,就“从自我优待到自我规制:数字平台反垄断合规的治理之策”主题展开发言。他分别从治理之困“数字平台自我优待对既有垄断制度的挑战”、制度之变“以合规式自我规制应对数字平台自我优待的探索”、治理之策“合规式自我规制何以防控数字平台自我优待风险”进行了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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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合影 (图源:经济法学院

10月27日下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闭幕式,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就大会圆满召开进行闭幕致辞。

本次年会进行了“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奖“和“青年优秀论文征文奖”评选。在“经济法总论专项征文”评选中,共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其中胡元聪教授和佐曦朗合著的《“需要国家干预说”在数智时代的承继与跃升——基于市场与政府关系考察的视角》获得二等奖。另外,学院多名博士生同学获得“青年优秀论文征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