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来校讲学

讲座现场 (图片来源:行政法学院)

  西政网讯 4月13日晚,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玉鸿作客立法与法治论坛,在致理楼二楼地方立法中心会议室作题为“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技术”专题讲座,副校长商文江教授应邀出席,科研处处长周尚君教授,行政法学院陆幸福教授、朱学平教授、吕志兴教授、陈翠玉教授、胡兴建副院长、张善根副教授、杨天江副教授、黄金华副教授、程和祥博士、张琼博士、梁西圣博士和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共40余人到场聆听,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讲座由周祖成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周祖成教授对胡玉鸿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详细介绍了胡教授的基本情况和学术成果。随后,胡玉鸿教授围绕“法律技术的概念、特征与意义”、“法律技术的内容”、“法律技术的正当性基础”三个方面做了详细阐述。胡教授认为,法律技术区别于法律方法,是知识与技术的统一、经验与理性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在法律文本的理解、法律事实的发现、法律的具体过程中,法律技术不仅有利于积累司法经验,更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在谈及法律技术的内容时,胡教授主张法律技术主要包含文本分析技术、事实发现技术、法律适用技术三个要素。法律技术的正当性基础体现在事物本质、法律原理、司法经验和社会常识四个方面。

  在接下来的交流提问环节,张琼博士、陆幸福教授、梁西圣博士、陈翠玉教授分别围绕“陪审员是否需要法律技术”、“法律技术如何在法学教育中呈现”、“法律技术和法律方法”、“如何看待我国宋代的审判特点”等问题进行提问,胡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及经验一一解答。

  周祖成教授在总结发言时认为,此次讲座体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效统一,胡玉鸿教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运用大量实例为在场师生理清了法律技术的内涵与外延,提升了大家对司法审判中法律技术应用的认识,希望大家认真对待法律中的技术因素与人文基础,认真思考其中的问题。讲座历时3小时,在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