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歌雅教授、李洪祥教授作客西南政法大学金开名家讲坛系列讲座

讲座现场 (图片来源:民商法学院)

合影 (图片来源:民商法学院)

  西政网讯(通讯员邓润红) 5月25日下午16时,由西南政法大学、金开律师事务所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金开名家讲坛”系列讲座在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中的热点问题”为主题,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歌雅教授与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洪祥教授共同担任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张华贵担任主持人,西南政法大学徐洁教授和杜江涌副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并担任评议人。

  讲座开始,王歌雅教授以当下十分热门的离婚制度,引出了“变异与矫正:离婚制度的公正抉择”这一主题。王歌雅教授从立法反思、原则定位与制度设计这几个角度展开了讨论,并指出离婚制度中的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登记离婚对离婚条件的形式审查,不利于防范草率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的法定离婚理由界定不明,不利于离婚的公平公正;三是未对离婚债务清偿与责任追偿予以规定,不利于保障离婚主体的财产权益;四是离婚救济的适用条件较为严苛,不利于发挥制度的救济功能。之后,吉林大学李洪祥教授作了题为“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立法路径研究”的讲演。他提出了两种研究路径,即物权法研究思路和法律行为理论立法选择为代表的研究思路,并指出了两种路径各自的利弊。前者保障了交易安全与债权人利益,但违反了基本生活事实、物权法基本规则、诉讼程序法的基本法理与婚姻立法的本意;后者尊重相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实现了与相关立法的衔接并区分了夫妻共同行为与个体行为,但该理论路径并不能解决夫妻共同行为的所有实际问题。最后,李洪祥教授提出了法律行为论与用途论相结合的研究理论,他认为应将其作为认定夫妻债务的主要依据。

  点评嘉宾徐洁教授和杜江涌副教授分别对王歌雅教授、李洪祥教授的观点进行了点评并阐述了自身的见解。参加讲座法官、同学随后向两位讲演教授提出了许多问题,两位教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十分细致的解答,令大家收获颇多。至此本次金开名家讲坛在如潮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