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研究室主任高翔做客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实务讲坛

讲座现场 ( 赖沂烨 摄)

  西政网讯(通讯员王铮) 6月4日晚上7点,由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主题为“民事司法智能化的路径与限度”的讲座在我校敬业楼3031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高翔博士,由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谷佳杰博士担任主持人,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杏飞教授、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自动驾驶研究中心主任郑志峰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昌超博士、李凌博士作为嘉宾参与了本次讲座,法学院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系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实务讲坛的第一期,高翔主任主要从智能司法简史、民事智能司法化的原理和民事司法智能化的具体结构三个方面详细分享了“民事司法智能化的路径与限度”。高主任重点指出,在人工智能推动下的司法改革当中,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以认知个案,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与薄弱之处。当前,地方法院的实践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识积累方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是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以及裁判规则的类型化与要素化,目标是辅助民事裁判即模拟民事裁判。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与司法人工智能的生成规律具有内生契合性,可作为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分词设置、知识图谱设计的基础与前端理论。具体应用路径是依要件事实论不断进行层级解构,将案件认事用法解构为不同层级要素,并由法律专家分层级、分阶段标注,从而形成以要素标注的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以供机器学习。要件事实论之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具有独立性,人工智能难以代替法官。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民事诉讼制度具有相互促进关系,两者的深度融合将开拓中国民事诉讼的崭新发展阶段,并推进电子诉讼法学、司法信息学等新兴学科的发展。

  高翔主任分享之后,王杏飞教授点评认为高老师的报告具有发现问题的敏锐性、解决问题的实用性以及学科交叉的前沿性,郑志峰博士点评认为民事司法智能化是一个法律化人工智能的问题,需要慎重考虑算法歧视对民事司法的不利影响。谷佳杰博士、李昌超博士、李凌博士从法律人工智能的定位、司法实践现状、未来走向等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法学院18级博士生彭云翔、17级本科生姚歆玮针对法律人工智能的边界及时间经济成本问题向高主任进行了提问。高主任一一做出详细的解答,令大家收获颇多。至此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实务讲坛第一期在如潮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