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19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校举行

报告会现场 (李凰言 摄)

罗东川副院长参观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 (李凰言 摄)

罗东川副院长在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指导工作 (李凰言 摄)

  西政网讯 9月20日下午,由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朱福勇教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招社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开题报告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勤业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杨兴业、王蓓蓓、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审判员丁广宇,专家组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仲裁学院执行院长杨建学、西南大学法学院邓瑞平教授,课题组成员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副院长黄贤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王家星、宁波大学讲师吕双全、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季境副教授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由副校长唐力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向出席本次开题报告会的罗院长一行以及各位专家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他指出,学校近些年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些成绩,每年大概有50多项国家级项目,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数连续五年在全国法学排名第一位。他还强调西南政法大学将全力支持课题的开展,协调校内相关单位为课题取得圆满成功做好保障性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罗东川副院长对课题组表示祝贺,同时强调,国务院今年印发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在这个背景下,课题组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重大调研课题“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对完善我国仲裁制度、发挥仲裁积极作用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课题负责人朱福勇教授就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案例统计分析、总体思路、调研任务的分工和活动安排、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以及课题成果预期转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阐释仲裁司法审查的整体认知、对申请仲裁裁决撤销的审查、申请重新仲裁的审查、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仲裁司法审查的规范指引、完善仲裁司法审查的保障机制六个方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黄贤宏副院长从诉源治理的角度来,阐释仲裁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分析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的积极实践,介绍了调研的总体思路。

  课题专家组成员分别从专业的角度,对课题价值、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重点从提炼、聚焦课题研究的“真”问题,优化课题研究的内容、研究目标和过程、研究成果,以及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之后,课题组与专家进行热烈的交流与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丁广宇法官认为,“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的课题应该关注各国鲜活的案例,国外最新的理论、实践发展等,希望课题组能把国外最新相关案例、理论、实践发展做一些横向的比较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杨兴业法官认为,“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的课题成果可以直接运用在审查仲裁裁决案件工作中,基本要求是紧密联系实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希望课题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制定出更好、更准确的方案。

  随后,罗东川副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课题组、各位专家以及西南政法大学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并指出课题组要立足于现代社会,就仲裁司法审查在过渡阶段应该采取何种司法政策、标准进行思考和研究,建议课题组把两办文件研究吃透之后,再来设计课题的基本框架、突出研究重点,梳理出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希望课题研究成果能够为仲裁法的修改提供借鉴,对仲裁司法审查的司法解释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

  会前,罗东川副院长到达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开展调研活动,中心秘书长张晓君向他报告了五年来中心开展的与东盟国家的法律交流与合作的情况以及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培养与培训计划。同时,罗副院长还莅临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指导工作,参观了西南政法大学复合型高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重庆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听取了中心主任李雨峰教授就中心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