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私法与社会治理学术论坛在渝举办

会议现场 (贺明 摄)

合影 (贺明 摄)

  西政网讯 12月14至15日,第三届私法与社会治理学术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成功举办。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比较私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重庆)教育学院协办。来自全国40家单位的80余名高校学者、法律专家和司法实务从业者齐聚一堂,围绕“人工智能等新科技背景下的公、私法协同治理”主题进行研讨。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商文江、民商法学院院长李雨峰和人工智能法学院副院长周光君出席并致辞。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委书记张伟莉主持。

  主旨发言由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李兆玉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力教授、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王延川教授和澳门大学法学院梁静姮老师先后进行主旨发言。内容涉及《AI法律、法律AI以及“第三条道路”》《<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条款评述》《对科技创新的法治立场》《联盟链是区块链发展的未来趋势》《大数据时代的人格权保护》,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

  与会嘉宾共同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治理”“算法的法律规制”“新兴科技监管”“新科技与家事法”等五个专题展开深入研讨,提出了如何为科技创新确定适当的法治立场,回应了人类社会面对的一个历久弥新的主题;探讨了人工智能所引发的法律挑战,回应了人类社会现阶段需要加以认真思考的治理主题;关注了前沿科技实践应用的具体领域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如大数据、区块链、自动驾驶等。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主持闭幕式。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民商法学院教授汪青松,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胡政武总结了此次会议成果。与会嘉宾一致认为,科技创新不能存在法外空间,技术应用不能违背基本伦理,数据使用不能优于人格利益,代码之治不能取代法律治理。

  此次论坛为不同学科、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学者、司法实务从业者的观点交流、思维碰撞提供了平台,促进了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增进了学术互动,有助于我国私法现代化、智能化、国际化以及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