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传强教授受邀参加《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立法专家咨询活动

  

咨询活动现场 (图片来源:法学院)

  西政网讯(通讯员梅传强) 2020年7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征求意见。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完善草案方面的作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联合于2020年7月12日下午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专题研讨会。此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20年第2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也在2020年7月21日举办。两次会议在全国共召集了数十位刑法专业的专家学者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梅传强教授受邀参与了上述两次立法专家咨询活动。

  在立法专家咨询活动中,梅传强教授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针对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有关规制高空抛物行为、暴力干扰驾驶或者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制造、销售假药行为等九个条文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并充分阐释了修改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梅传强教授提出的“不建议单独设置高空抛物罪”,“删除‘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规定”,“建议《刑法》第336条之一可修改为:制造基因编辑的胚胎、克隆的胚胎或将其植入人类或者动物体内”等观点充分体现了梅传强教授与西政刑法教研室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的充分阅读与细致研究,相关建议引发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也得到了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

  梅传强教授受邀参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立法咨询活动,在中国刑法立法完善、中国刑法学学术研讨中发出了西政声音,是西政刑法学科积极参与刑法立法研讨、刑法学术交流的体现。希望在今后的立法、司法实践中,西政刑法学科可以继续钻研、群策群力,为中国刑法的立法完善、司法适用贡献更多的西政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