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系列学术讲座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做客西政70周年校庆云端大讲堂,深度探讨长江保护立法的事理与法理

讲座现场 (来源:经济法学院)

讲座现场 (来源:经济法学院)

  西政网讯  9月19日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做客西南政法大学70周年校庆云端大讲堂,向西政学子讲授了“打通长江保护立法的事理与法理”的研究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西南政法大学徐以祥教授、张志辽教授、赵爽副教授、张辉副教授、乔刚副教授、陈廷辉副教授以及480余名校内外师生和实务界专家在线聆听了此次报告。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

  吕忠梅教授首先对西政70周年校庆表达了诚挚的祝贺。讲座中,吕忠梅教授从长江保护立法现状、定位与特征、法理视角下的长江保护立法以及《长江保护法》(草案)的亮点与不足四个方面对长江保护立法的事理与法理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介绍。首先,吕忠梅教授为我们介绍了长江立法的现状,认为突出问题表现为长江立法的事理清楚但法理不足。其次,吕忠梅教授介绍了长江保护立法的定位与特征。她认为长江流域立法是中观层次的立法,即介于中央立法、地方立法之间的立法,其具有跨界性、空间性以及综合性特点。

  吕忠梅教授介绍了法理视角下的长江保护立法,指出要确立长江保护立法价值取向,包括流域生态安全、资源配置公平、可持续发展;明确长江流域的社会流域属性,包括独立性、整体性以及空间性。最后,吕忠梅教授对《长江保护法》草案提出建议,认为:一是要明确基石概念,体现流域立法特性;二是要明确长江保护法立法位阶,处理好上下层次关系;三是要厘清立法“角度”,处理好条条块块关系。吕忠梅教授强调:立法不应当是激情立法、应急立法或者口号式立法,真正的立法应当追求法律作用的高质量发挥以及对社会利益的调节,从而做到立良法为善治,实现公平正义目标。

  在交流提问环节,主持人岳彩申教授、嘉宾徐以祥教授、陈廷辉副教授、邓禾副教授以及何江博士分别与吕忠梅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其他聆听讲座的老师、同学也积极提问,吕忠梅教授根据工作经历和研究心得一一进行了解答。至此,经济法学院云端大讲堂第六讲圆满结束,参与师生均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