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系列学术讲座之赵旭东教授谈公司法的修订和改革问题

线上截图 (来源:经济法学院)

  西政网讯  9月19日晚上,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在腾讯会议通过线上形式作了“公司法的修订和改革问题”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属于西南政法大学为迎70周年校庆特别开展的云端大讲堂系列,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卢代富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盛学军教授、黄茂钦教授、王怀勇教授、肖顺武教授、吴飞飞副教授作为嘉宾出席。

  首先,赵旭东教授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改革的历史,自1993年实施至今,我国公司法已走过了短暂而又不凡的28年,在这短短28年中,我国公司法经历了大小5次修改。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但改变着公司治理的环境,也对公司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其次,赵旭东教授谈到公司法修订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以2005年公司法修订为例,当时修订公司法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可归纳为:一是鼓励投资、促进企业发展和繁荣,提高竞争力;二是强化自治,弱化强治;三是关注各方当事人关系的协调,对各方利益以均衡保护。

  不同于以往,此次公司法修订的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具体为:一是营商法治环境的完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法治环境中最密切的法律是公司法,法治能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二是反映和肯定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解决现实问题,彰显中国特色。公司法修改应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最紧迫的现实问题。最后,赵旭东教授讲解了公司法修改应当重点调整、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第一,是公司法的自治与公司法的任意性和强制性问题。第二,是公司法定类型问题,其包括公司类型划分的标准不明确和现有公司类型之间界限不清的问题。第三,是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需要一次更为全面、系统而深刻的制度变革和创新。第四,是公司治理制度的根本改革。赵旭东教授认为公司法修改最需要改的就是公司治理。实践中发生的很多案例突显公司法的规定跟公司实际的运行发生了严重的脱节,公司治理存在着很多问题。

  除了上述几个大的问题需要调整之外,赵旭东教授还提及了八大问题供各位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同学们继续深入研究,包括公司设立行为与设立责任,公司决议及其法律效力,股权转让与股权变动,公司解释与清算制度,股东与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公司担保制度的完善,与对赌协议相关制度的改革,关联交易问题等。

  赵旭东教授谈到,全国人大已经启动并正在推进新一轮的公司法修订,寻求不断发展的中国公司治理制度再次迎来改革与创新的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再次面临着对既有治理制度、法律观念的理论拷问和对未来治理制度的价值判断与理性选择。公司法的改革永远在路上。

  在讲座最后,主持人卢代富教授、嘉宾盛学军教授、黄茂钦教授、王怀勇教授、肖顺武教授、吴飞飞副教授分别就讲座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表达了对赵旭东教授的感谢。此次讲座历时三个半小时,赵旭东教授和各位老师都以饱满热情投入其中。至此,经济法学院校庆系列云端大讲堂第七讲圆满结束,参与师生满载而归、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