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专家讲座:邹海林教授“民法典与商法的发展”在我校举办

讲座现场 (谌正远 摄)

合影 (谌正远 摄)

  西政网讯 11月13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生会副会长邹海林教授关于“民法典与商法的发展”的主题讲座在我校毓才楼三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由《现代法学》主编赵万一教授主持本场讲座,重庆大学法学院张舫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李兆玉副教授与汪青松教授共同担任本次讲座的评议人。

  邹海林教授首先提出在现有环境下,民商领域能否在未来相区分并独立发展,以及民法典出台后,商法该向何种方向发展等问题,引发同学们积极思考。然后,邹海林教授将其演讲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中国民法“法典化”意味着什么。邹教授认为,我国民法尽管在发展过程中大量借鉴了外国经验,但是我国具有不同的国情,特别是改革开放进入市场经济后,我国民法的发展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的,因此我国的民法典是一部不同于十八、十九世纪的法、德民法典,而是具有强烈的商法化、中国化的民法典。本次通过的民法典在组织体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和法律行为制度四个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二,中国商法的“法典化”命运。邹教授认为,尽管理论上我国民法和商法是不同的,但是民法典与各商事单行法在本质上只是适用的区别,而并不是在民法典外独立存在着商法体系。同时民法典的出现并不会限制商法的发展,反而在民法典的框架下为其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究其根本,商法无“法典化”命运。第三,未来中国商法该如何发展。邹教授对未来中国商法的发展指出了两条道路,一方面是在民法典与现有的商事单行法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民商事组织体法,另一方面是推动修法,促进现有商事单行法的完善,同时充分发挥民法典中蕴含大量商法特色的优势。

  随后,汪青松教授、张舫教授与李兆玉副教授先后对讲座内容发表了自己的感想与独到的见解。邹海林教授对参加讲座的同学们所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了清晰而全面的解答。

  最后,赵万一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性发言,民法典是一部民商合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商法化的法典,在民法典背景下,商法是否还有其独立化的必要及其实现路径如何,赵万一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亦为同学们留下很大的思考空间。本次讲座最终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