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地方立法保障”专题研讨会在渝召开

研讨会现场 (贺明 摄)

合影 (贺明 摄)

  西政网讯 11月2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委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非传统安全研究所、重庆市亦格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协办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地方立法保障”专题研讨会在渝召开。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扶贫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重庆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相关领导,以及东南大学、武汉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贵州省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2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二级巡视员贾红梅、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杂志总编辑文炜、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二级巡视员田茂慧、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理事长吴钰鸿分别在开幕式中致辞。

  吴钰鸿副书记首先向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今天我们在重庆召开专题研讨会,聚焦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并预祝此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贾红梅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中国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尽管新冠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但这并没有动摇党和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作为法律人,我们应投身其中,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法律人的一份力量。

  田茂慧指出,贫困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中国的脱贫攻坚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的经验和中国的智慧,也将为我们全球的减贫事业带来更多的启示。2020年以后,扶贫开发工作将由集中攻坚转入常态化推进,从脱贫攻坚过渡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这其中,如何发挥好法治在“后脱贫”时代的保障作用,成为摆在所有人面前的新课题,这也是本次研讨会的意义所在。

  在“法治视野下中国脱贫攻坚的理论与实践”单元,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勇、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吴大华研究员发言介绍了贵州脱贫攻坚地方立法的基本情况;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杂志总编辑文炜针对如何着力提升中国减贫人权话语自塑能力分享了自己的观点;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教授以“作为脱贫策略的法律赋能”为题发言,强调法律赋能是让每个人得以认识、运用法律,能够自己主导实现自身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扶贫过程中需重视被扶助对象的能力建设问题;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国际友好合作中心执行主任杨永纯教授、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龚向和教授就减贫与发展权、教育精准扶贫进行了发言。

  在“后脱贫攻坚时代乡村振兴地方立法研究”单元,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二级巡视员田茂慧、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周祖成教授、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赵树坤教授就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与定位进行了讨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婉琳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杨青贵副教授围绕相对贫困的法治治理、通过法治手段防止农民返贫等进行了发言;西南政法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煜宇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经济法学院胡元聪教授就金融扶贫、法律指引下农产品供应链改革、乡村振兴中的消费信贷问题发表了高见。

  在此次研讨会中,各位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坦诚交流,就中国脱贫攻坚法治保障经验总结提炼,全面乡村振兴中的地方立法保障达成了广泛共识,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