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学术大讲堂丨"监察法配套立法的有关问题"顺利召开

盈科学术大讲堂现场 (王晓彤摄)

西政网讯 (通讯员 张悦涵)5月27日晚上,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应邀莅临我校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监察法配套立法的有关问题》的盈科学术大讲堂暨行政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专题讲座。

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作讲座 (王晓彤摄)

秦前红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法学评论》主编, 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武汉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周尚君教授主持,嘉宾有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喻少如教授、温泽彬教授、张伟教授、马立群教授、张鲁萍副教授和郑文阳博士后。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部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首先,秦教授讲到我们对监察法的期待是制度有效、监督有力,因此我们要考虑监察法的法典化问题。监察法的法典化一方面会使得找法、用法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可以弥补现有法律规定不足以满足执法实践需要的问题。西方讲,立法是国家意志的表达,但在中国形成了一种特殊现象,我国的法治体系分为二元规则体系,即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

其次,秦教授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我国的监察法规制定权与《立法法》修改的问题,监察立法权如何表达的问题?监察合规的问题,以及公益诉讼立法等重大实践性问题。秦教授指出,不论是在学术上还是实务上,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和研究。

最后,秦教授说,监察组织法是监察法配套立法最应该先有的法律。第一,组织法是一个国家机关的“标配”,组织法一定要规定一个组织的组成人员以及组织的机构构成问题。第二,组织法可以协调监察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明确不同部门法管辖、效力等交叉的问题。

秦前红教授的讲座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对监察法配套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在尾声阶段,喻少如教授、温泽彬教授、张伟教授、马立群教授、张鲁萍副教授和郑文阳博士后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给予了高度评价,秦前红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给予热情回应和细致解答,同学们反响热烈。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