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2025年度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年会

西政网讯  11月28日,由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破产法庭联合承办的“第九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隆重召开。本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赋能与重生:破产法修订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的关键窗口期,聚焦破产法治现代化的理论革新与实务挑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佩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洪,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郭彦,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唐奕,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燕,重庆破产法庭庭长刘玉妹等领导,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李然、京东集团副总裁龙宝正等专家,以及580余名来自全国司法实务界、理论界的嘉宾出席本次论坛。

开幕致辞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佩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洪,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唐奕,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资产总裁李然,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燕,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主持。

(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主持开幕式)

蒋佩佚副院长系统介绍了重庆法院在深度参与破产法修订、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解决衍生难题以及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佩佚致辞)

吴洪专委分享了重庆破产审判在制度体系、案例培育、数智办案等方面的改革经验,表示将继续深化理论与实务协作,以法治之力护航市场经济行稳致远。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洪致辞)

唐奕副秘书长强调,研究会应坚持党的领导以把准政治方向,聚焦实践需求以服务国家大局,并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以推动西部破产法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唐奕致辞)

朱慈蕴教授回顾了中国破产制度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并阐述了破产法修订、完善的重大意义。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致辞)

李然副总裁深入阐述了阿里资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生态优势赋能破产重整与资产处置的创新实践,旨在全面提升破产事务办理的效率与价值。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资产总裁李然致辞)

李燕副校长在致辞中指出,学校将以此次论坛及破产法修订为契机在理论研究深化、学科建设突破及法治人才培养上持续发力,并对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表达诚挚问候与衷心感谢。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燕致辞)

开幕式特别举行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专家顾问聘任暨2026年西部破产法沙龙嘉宾邀请仪式,仪式由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常烨主持,赵万一教授向朱慈蕴教授等八名专家学者颁发专家顾问聘书和沙龙邀请函。

(颁发专家顾问聘书和沙龙邀请函)

(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常烨主持)

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环节由重庆市政协提案委专职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侯东德以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共同主持。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作题为《破产法与公司法的理念统一与制度协调》的发言,深刻阐述了破产法和公司法在法人独立人格、资本制度维系及公司治理重构等方面的内在一致性与制度衔接路径。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作题为《民商法理念差异下的破产法修订问题》的发言,范健教授主张破产法修订应坚守商法思维,严格区分民商法原则差异以避免司法适用中的责任认定混乱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作题为《〈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有关合并破产的问题》的发言,深度解析实质合并破产中“高度混同”的判断标准等合并破产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作题为《中国破产法修改的原则、制度与逻辑》的发言,强调破产法修订应坚持效益优先与系统协调原则,厘清其作为商法特别法的属性与内在逻辑,避免制度设计的逻辑悖论。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燕作题为《营商视阈下濒临破产公司董事义务的规范构建》的发言,探讨了在公司濒临破产阶段构建董事积极作为义务以平衡股东与债权人利益、促进企业拯救的制度设计。

重庆破产法庭庭长刘玉妹作题为《破产法修订草案下劣后债权的制度重构与探索》的发言,剖析设立劣后债权对于公平清偿的必要性,并建议在《企业破产法》修订时对惩罚性债权与股东不当交易债权进行类型化保留与细化。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以“破产法治现代化的制度革新与前沿挑战”为主题,由重庆破产法庭副庭长刘杰和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丽霞共同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以《论欧盟破产法的新发展》为题,介绍了欧盟旨在通过指令协调成员国破产程序以提高清偿率和效率的最新立法动态。上海大学东京学院院长崔文玉以《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的确认:管理人职权的边界与法理基础》为题,通过比较法视角,分析了管理人确认债权行为的程序性与实质性边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齐明以《我国重整制度的回顾、探索与展望》为题,回顾了近二十年来我国重整制度在立法刚性与司法弹性互动中的市场化发展历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兰以《实质合并破产下异议债权人保护机制研究》为题,提出应审慎适用实质合并原则,并建议通过完善听证程序与补偿机制加强对异议债权人的保护。重庆破产法庭二级高级法官陈唤忠以《重整模式的识别与审查》为题,结合审判经验分享了对企业重整价值及不同重整模式进行识别与审查的裁判思路。

与谈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上官俊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商研究》学科编辑张梁分别从实质合并破产的审判标准与利益平衡、破产法演进的历史性与本土性及立法司法互动的角度进行精彩总结。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以“困境企业的多元化拯救机制”为主题,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徐银波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郑佳宁担任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汪青松以《债权人关联方投资型重整中的法律风险》为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兴权以《债权人重整投资行为的司法审查》为题,重庆破产法庭法官陶蕾以《假马规则在破产重整中的运用》为题,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罗璨以《跨境平行破产程序中主要利益中心原则的适用》为题,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专家顾问郭瑞以《恪尽职守,筑牢防线:从管理人职责谈破产犯罪治理》为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荣杰以《民营企业破产预警机制的探索》为题,分别发表了见解。

与谈人重庆破产法庭副庭长周爽和法官赵鑫分别从司法实务中的重整审查要点、困境企业拯救的理论维度等角度进行精彩总结。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以“民营经济促进与困境企业早期拯救”为主题,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赵吟和成都破产法庭副庭长徐尔双共同主持。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高级法官彭素红以《从个案正义到普遍规则:预重整效力衔接的困境与出路——以指导案例172号为分析中心》为题,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袁公章以《投行思维赋能民营企业困境拯救》为题,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穆川以《庭外重整机制与困境企业早期拯救》为题,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李力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民营企业破产保护》为题,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艳以《优化营商环境的程序基石:尚未确认债权的债权人表决权的困境与出路》为题,依次作发言报告。

与谈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建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现代法学》责任编辑武晋分别从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民营经济保护的法理等角度进行精彩总结。

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以“破产程序中的利益平衡与权利救济”为主题,由重庆破产法庭副庭长陈秀良和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经纬主持。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法官助理楚腾飞以《当事人主导预重整模式中司法介入的实践困境与路径优化》为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杨传强以《破产程序民事检察监督体系的探索与完善》为题,西南政法大学风险管理与资产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钟颖以《破产法修订背景下房企续建项目中的投资人权益保护》为题,北京融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玉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不足与优化路径》为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由文强以《退市公司重整的核心逻辑与路径优化研究——基于新规背景下的法理审视与实操深化》为题,分别发言。

与谈人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维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吴悠然分别从破产程序中的实务操作难点、权益保护的理论路径等角度进行精彩总结。

第五单元

第五单元以“破产法制度的前沿与多维拓展”为主题,由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郭彦和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拓宇共同主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法庭法官助理牛哲以《个人破产制度的建议与思考》为题,贵州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归东以《特殊类型企业破产制度完善》为题,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传辉以《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困境和路径设计》为题,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杨鹿君以《实质合并破产下的异议债权人类型化救济》为题,北京乾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马鸣以《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前沿实践》为题,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仕鑫以《个人与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律规范构造研究》为题,分别发表看法。

与谈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法官任立国、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王欣分别从基层破产审判实践、个人破产与重整制度的实务适用的角度进行精彩总结。

第六单元

第六单元以“破产程序的前沿挑战与规则回应”为主题,由泸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东和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牛建国主持。

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王治超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破产重整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启示——以重庆某学院重整案为视角》为题,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助理李远志以《破产法与环境法协同视角下环境债权的清偿顺位》为题,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昊以《博弈论在破产程序中的运用》为题,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苑以《类型化视角下劣后债权破产抵销权的限制——以〈企业破产法〉修订为背景》为题,重庆融汇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游佳以《本土破产、跨境涅槃——破产资产跨境处置》为题,作论坛报告。

与谈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韦子唯、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浩分别从破产法前沿问题的理论回应、破产实务中的规则挑战等角度进行精彩总结。

第七单元

第七单元以“破产程序的协同治理与系统化构建”为主题,由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涌和中豪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李雯共同主持。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鹏以《破产办理视域下府院联动机制的法治化重塑——以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实证研究》为题,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王昊以《企业破产法修订中与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衔接适用研究——以担保权行使与破产程序协调为中心》为题,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业务中心主任代明明以《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再生机制探析》为题,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破产中心合伙人丰剑波以《司法实务中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问题研究》为题,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罗镇以《虚拟货币作为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置路径研究》为题,发表各自的见解。

与谈人四川瑾瑕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悦玥从执业过程中接触到府院联动机制的法治化重塑、理论与实务的协同、市场主体间的协同等角度进行了总结。

圆桌讨论

圆桌讨论环节分为两个主题。主题一“企业破产法修订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适用”由太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晓华主持,甘肃政法大学副院长、副教授巴于茜,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刘勇,江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浩然,昆明市律协资产处置委副主任、云南省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冰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维实等多位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展开深入研讨。主题二“民营企业破产保护挽救机制构建”由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华主持,四川外国语大学副教授宋姝,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李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沁霖、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彭铎等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和高校学生代表进行热烈讨论。

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本次论坛和年会期间,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召开了常务理事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研究会本年度工作情况,审议研究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就如何更好发挥研究会的作用服务当前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展开讨论。

(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召开)

闭幕式

闭幕式由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武翠丹主持。闭幕式上公布了第九届西部破产法论坛获奖论文名单。最后,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韦忠语,以“成功、遗憾、感谢、期盼”为关键词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第九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庄重而热烈的氛围中正式落下帷幕。

(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武翠丹主持闭幕式)

(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韦忠语总结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