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毒品问题治理论坛成功举办

西政网讯 (记者 文奕)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由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科和盈科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六届毒品问题治理论坛”于2024年6月7日在西南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盈科律师事务所、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成都凌感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务专家,来自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福建警官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以及西南政法大学师生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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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图片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论坛开幕式由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梅传强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汪斌副庭长、公安部禁毒局调研处李晓处长和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晓君教授分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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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图片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张晓君副校长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对出席本次论坛的领导及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论坛召开的背景、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的发展历程、建设成效及西南政法大学的相关情况,期望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紧密围绕“《昆明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这一主题展开学术研讨、发表真知灼见、汇聚学术思想,共同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毒品犯罪案件办理的质效建言献策。同时,张晓君副校长指出,西南政法大学作为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的合作共建方之一,将继续深化三方合作,聚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难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实践调研、智库服务、人才培养和禁毒宣传,努力将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打造成全国禁毒领域的高端智库型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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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君发言 (图片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李晓处长代表合作共建单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充分肯定了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自合作共建以来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挥的作用,并指出第六届毒品问题治理论坛的召开,对于凝聚共识、共商禁毒大计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李晓处长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必须深刻认识到做好禁毒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希望以本次论坛的研讨为契机,进一步对毒品问题治理中疑难问题展开研讨,形成既具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实践导向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毒品问题的治理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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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发言 (图片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汪斌副庭长代表合作共建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充分肯定了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在推进毒品问题治理、完善禁毒刑事政策、提高禁毒刑事司法工作水平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并表示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自合作共建以来取得的建设成效,实现了三方合作共建的初衷,特别是在积极参与《昆明会议纪要》起草、论证及宣传、贯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同时,汪斌副庭长详细介绍了《昆明会议纪要》的出台过程和特点,并希望通过此次论坛的召开进一步增进对《昆明会议纪要》的规范理解与理论阐释,为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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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斌发言 (图片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本次论坛以“《昆明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设置了毒品犯罪的司法实践、毒品犯罪的证据审查、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和麻精药品犯罪的认定四个分议题。

第一阶段的主题为“毒品犯罪的司法实践”,由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向卫东副主任主持。重庆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闫宏伟总队长以《重庆市毒情形势与禁毒工作》为题进行了发言,详细介绍了重庆市近年来毒情形势的变化和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陈远平副院长以《毒品犯罪既遂与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为题,从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角度深入剖析了司法实践中认定毒品犯罪既遂与未完成形态时存在的疑难问题。四川大学法学院魏东教授以《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类型化裁判规则》为题进行了发言,结合《昆明会议纪要》的具体规定内容,对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了类型化分析。

主题发言结束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张波庭长、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伍文洪副局长、西北政法大学褚宸舸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肖洪副教授分别从重庆市禁毒形势与毒品犯罪既未遂认定、凉山州的禁毒实践经验、禁毒法治理念转变、毒品犯罪的政策导向等方面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了与谈。

第二阶段的主题为“毒品犯罪的证据审查”,由南京社会科学院城市所吴海瑾所长主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周岸岽副庭长以《毒品犯罪证据收集、审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题,就毒品犯罪案件在证据收集与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细致分析。云南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崔庆林检察长以《强化电子证据审查运用,推动高质效检察办案》为题,以零星贩卖毒品案件电子证据运用为切入点,提出了整体主义证明模式下构建电子证据的审查运用模式、推动高质效检察办案的建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浙江理工大学揭萍教授、广东警官学院祝卫莉教授、重庆市公安局庞勃警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陈佳佳法官分别从禁毒考核指标的调整、禁毒理论体系的完善、公安机关查缉工作的现实困境、电子证据的审查运用等方面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了与谈。

第三阶段的主题为“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由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院长黄锐教授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带头人石经海教授以《新时期毒品案件办理的理念转型》为题,倡导坚持打—防—矫的一体化治理,主张在宽严相济理念指导下的刑罚轻缓化,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巍教授以《毒品犯罪明知认定的客观化》为题,从现象学范畴对明知内涵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并主张为明知的证明设计科学的、客观的证明标准。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郑旭律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主观明知的认定》为题,就非法持有毒品罪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明知”的内容和推定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

主题发言结束后,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付海平律师、福建警察学院朱晓莉教授、广东警官学院褚婷老师分别从毒品案件的死刑适用问题、麻精药品持有者转卖时的审查义务、持有罪名的兜底适用情况等角度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了与谈。自由讨论环节,全国缉毒侦查专家、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王林结合四川地区近年来毒情形势的新变化,从注重边境防护、转变侦查方法、加强物流监管等方面对当前毒品犯罪的治理提出了建议。

第四阶段的主题为“麻精药品犯罪的认定”,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伟教授主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干金耀法官以《麻精药品犯罪认定研究》为题,从麻精药品犯罪现状出发,对麻精药品的刑法含义、《昆明会议纪要》中关于麻精药品犯罪的认定,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包涵副教授以《是毒还是药:涉麻精药品司法认定的困境与纾解》为题,从规范文本出发,对麻精药品的概念、医疗用途、药用价值等内涵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出了相应的判断标准。

主题发言结束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向静副教授、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罗大彦政委、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尹柱刚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施鑫老师分别从侦查取证的精细化、禁毒实践的资阳经验、麻精药品与毒品的关系、麻精药品的实质认定等方面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了与谈。

自由讨论环节,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田颖就涉麻精药品行为的类型化认定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陈雨蒙就麻精药品犯罪的主观明知证明的问题向与会专家进行了提问。

论坛闭幕式由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惠华教授主持,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胡江副教授对本次论坛的学术研讨情况作了全面、细致的总结。胡江副教授指出,《昆明会议纪要》的出台为深化毒品问题治理理论研究、加强毒品问题学术交流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此次论坛直击毒品问题治理实践的痛点与难点,契合了毒品问题治理的新要求,在科学研判毒情形势、注重刑事政策引导、完善毒品犯罪的证据审查、细化主观明知的证明规则、合理界定毒品犯罪形态标准、明确涉麻精药品犯罪的认定方法等方面形成了诸多共识性意见,对推动我国禁毒实践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最后,任惠华教授对长久以来大力支持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发展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有关单位,以及本次论坛的会务人员表示了衷心感谢,并呼吁大家继续关注和研究毒品治理问题,共同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贡献学术智慧和智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