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美丽中国建设”研讨会成功举办

参会人员合影 (图源:经济法学院)

西政网讯  12月21日,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美丽中国建设”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与重庆大学西部环境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重庆市法学会、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理论与实务机构70余名师生齐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美丽中国建设”展开深入探讨,为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建构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贡献智慧与力量。

第一阶段 开幕式

会议现场 (图源:经济法学院)

开幕式 (图源:经济法学院)

开幕式由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渝北区政协副主席、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张志辽教授主持。重庆市法学会一级巡视员陈忠东在致辞中对过去一年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化理论研究;二是要统筹市内市外,服务社会发展;三是要注重人才培养,搭建人才梯队。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在致辞中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概括,明确了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新一年的工作重点。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党委书记张良庆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时代赋予环境法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张良庆书记也向长期以来支持学校、学院和学科发展的各界领导、专家学者致以诚挚感谢。

第二阶段 主旨报告

主旨报告阶段 (图源:经济法学院)

主旨报告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总体思路与关键任务”为主题,由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原会长、重庆大学原常务副书记、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德敏教授主持。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刘勇教授,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黄成分别以“法典图谱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性质定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推进思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的司法保障问题”为题展开报告。重庆大学法学院宋宗宇教授与西南大学法学院龚微教授就发言进行了与谈。

第三阶段 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阶段 (图源:经济法学院)

专题报告以“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主题,由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重庆大学法学院唐绍均教授主持。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我校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杜健勋教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环资庭任韵霖庭长,西南大学法学院周海华副教授,两江新区律工委环资能专委主任、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杨昌彪律师,以及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博士生许卓镕分别以“巴库气候会议资金制度进展与中国应对”“根源于《宪法》的环境法律体系化的方法论”“司法守护长江母亲河”“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的体系化实现理路——以国家公园补偿实践之省思为切入”“法典化背景下生态损害治理与修复的规范表达”“适度法典化背景下碳排放交易的逻辑进路与规范表达”为题展开报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静,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所长、高级工程师蔡锋,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副教授吴胜利就主题报告进行了与谈。

第四阶段 会议总结

会议总结阶段 (图源:经济法学院)

闭幕式由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主持,重庆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徐以祥教授作了研讨会总结。本次年会暨研讨会汇聚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众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具有理论创新和现实关照意义的观点,相信2024年年会暨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有力助推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