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政产学研齐聚巴渝 共谋数字经济的竞争法保障

西政网讯  (记者 程依 通讯员 曾迪)近日,数字经济的竞争法保障学术研讨会在渝召开。会议旨在以规范数字经济有序发展为基线、以促进数字经济公平竞争为主线,重新审视和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法治,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来自全国高校专家学者、政府及相关产业负责人、期刊编辑及媒体记者、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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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图源:经济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胡尔贵代表学校致开幕辞。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米本家,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殷洁,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军国,北京浩天(重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洪胜分别致辞。会议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学院教授叶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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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胡尔贵 (图源:经济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胡尔贵在致辞中对出席会议的学者和各界朋友表示了欢迎与问候!他指出,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始终致力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近年来围绕数字经济、竞争法基础理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议题开展了多项重要工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完善数字经济的法治保障,必须持续推动校内外、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智慧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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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米本家 (图源:经济法学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米本家在致辞指出,为打通以往分散的数字资源,为重庆全域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根基,重庆发改委以数据为关键要素,推动千家数字企业形成强大集群。为进一步促成全国工业软件行业高地,必须建立灵活的竞争政策,鼓励企业创新,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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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殷洁(图源:经济法学院)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殷洁在致辞中指出,数字经济的竞争法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重庆市司法局紧扣数字化改革等重大任务,通过了一大批针对立法。为切实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数智引领,需要助推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竞争法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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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军国(图源:经济法学院)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军国在致辞中指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需要将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从产权制度建设、数据交易流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经济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凝聚智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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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重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洪胜(图源:经济法学院)

北京浩天(重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洪胜在致辞中指出,北京浩天重庆办公室自2019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业务领域,特别在经营者集中申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竞争合规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处理因超级平台而起的竞争失序、分配失衡等问题,北京浩天重庆办公室将在会议中贡献实务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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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学院教授叶明 (图源:经济法学院)

会议主题研讨一环节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主持,有4位发言人依次作主旨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孟雁北、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光焰担任与谈嘉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jpg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图源: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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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王晓晔(图源:经济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王晓晔在题为《反垄断法的消费者福利标准》的分享中指出,美国新布兰代斯和芝加哥学派在反垄断立法目的是否涵盖“消费者福利”上存在诸多争论,目前多国反垄断法已将消费者福利作为核心目的,从法学视角其对评估反竞争行为意义重大。然而新布兰代斯虽考虑多元利益但忽略了冲突风险,因此不应完全接纳其主张,应在抵制数字大企业市场势力滥用、推动平台企业投资创新的过程中,追求执法的专业化与精准化,同时认识到企业规模虽可能引发反竞争现象,但消费者福利标准也凸显了市场集中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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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卢雁(图源:经济法学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卢雁在题为《从公平竞争视角对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思考》的分享中指出,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在取向上具有一致性,在公平竞争领域,像《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在政策协调方面存在适用例外、豁免等规定,但适用条件不同。在应用层面,基层产业相关奖补政策大多属于交叉政策且很少存在适用例外,所以例外规则亟待强化。借鉴美国合宪性审查以及欧盟横向垄断协议豁免经验,可对国家安全、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按重要性分层分级,助力我国构建更精细的例外豁免规则,以提升政策的一致性与匹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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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集团法律研究与合作负责人丁道勤(图源:经济法学院)

抖音集团法律研究与合作负责人丁道勤在题为《移动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现状及治理展望》的分享中指出,从本年度2月淘宝内测微信支付到11月eBay接入支付宝支付,移动互联网平台在互联互通方面动作频频。微观上,平台间的封禁生态将直接损害用户权益,宏观上,平台间流量池的打通则有利于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我国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方面相比国际实践存在较大差距,多发经典性、紧迫性的治理问题。为此,第一,要深入推进互联互通原则落地与标准执行,业态“互联互通”原则应当涵盖平等、便捷和无歧视的基本规则。第二,要提升互联互通技术能力,加强技术开放支持以促进不同业务系统协作。第三,积极探索行业合作,促进信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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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叶卫平(图源:经济法学院)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叶卫平在题为《数字市场反垄断规制的现状和展望》报告中指出,无论在欧美国家还是中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规制均存在失灵,其根源在于数字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差异。前者基于诸如高密度创新的动态市场、高网络外部性和低边际成本的经济积集聚等诸多特性,对市场监管要求更高。反垄断法要回应围绕数字经济特点存在的认知缺陷并不容易,未来需要认真对待以 Lina khan 为代表的新布兰代斯学派提出的批评意见,通过辩证思考来探寻新的解决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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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孟雁北(图源: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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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嘉宾: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光焰(图源: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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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研讨一现场图片(图源:经济法学院)

会议主题研讨二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主持,有4位发言人依次作主旨报告,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金善明担任与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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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图源:经济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孙晋在题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向度与限度》报告中指出,政策措施对数字经济发展有正负两方面影响,从公平竞争审查角度来看,其促进作用体现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以及公平竞争自身的价值属性等方面,限度在于符合必要且对公平竞争影响最小最轻的要求。鉴于当下新质生产力面临诸多制约,加强数字竞争法治恰逢其时,应通过推进竞争法治现代化来保障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的健康、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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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孙晋(图源:经济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王玉辉在题为《算法型协同行为的构成要件》报告中指出,算法介入共谋背景下,传统意义上算法仅是共谋行为的非构成要件,但实际上算法已经能够驱动共谋,因此我们必须在垄断框架下以协同行为为核心展开认定。结合域内法规与域外判例,协同行为之意思联络实际存在自己的构成要件,且以强化合意的目标为标准,而非以客观交流的行为为标准。平行型、信号型、自主学习型是主要的三类算法型协同行为。算法协同行为应当纳入垄断协议框架进行分析并以意思联络为核心,此外还需结合市场透明度、算法预测能力、信赖关系等因素对算法引发的新情况展开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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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王玉辉(图源:经济法学院)

华为终端业务法务部副总裁韩彧在题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竞争法新挑战——以人工智能为例》的报告中指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中、美、欧等国家或地区AI立法持续加速。从市场环境和外部条件来看,中西AI发展的基础与根源并不相同,ChatGPT的训练数据集来源具有精英化、美国化、英文化特点。大模型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数据的竞争,高质量数据会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目前中国AI发展面临算力、算法和数据三大问题,且以数据问题尤甚。由于数据孤岛,我国大模型无法获得境外有效数据,中国本土大模型发展迟滞。为应对这个问题,对内要包容审慎监管,谨慎对待域外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对外要鼓励企业走出去,主动打破数据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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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终端业务法务部副总裁韩彧(图源:经济法学院)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原春锋以《大模型赋能公平竞争审查》为题作主旨报告,并发布了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合作研发成果——公平竞争审查大模型,将“白泽·政通”政务大模型的应用方向进一步拓展到公平竞争审查领域。该系统凭借快、准、专、全等特性,能在舆情预警、智能审查、报告生成、类案推荐等多元场景实现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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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原春峰(图源:经济法学院)

与谈嘉宾: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海(右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金善明(右二).png

与谈嘉宾: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海(右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金善明(左一)(图源: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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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研讨二现场图片(图源:经济法学院)

下午平行论坛由四个分论坛组成。分论坛一以“数字经济的反垄断法保障”为题,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底价协议、平台封禁、数据保护、算法共谋等热点议题,探讨如何从反垄断法视角进行规制,从而塑造数字平台“竞争向善”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分论坛二以“数字经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为题,聚焦数字经济中平台互联互通、隐性关键词广告、商业宣传条款、网络游戏推广、数据爬取等热议话题,基于司法认定及法律适用难点,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寻求规制路径,强调创新保护与公平竞争的平衡,同时呼吁完善立法和执法边界,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分论坛三以“数字经济时代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题,探讨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如何通过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平衡好鼓励创新与防止垄断等关系,并借助数字技术赋能公平竞争监管以提升审查工作智能化水平。

分论坛四为数字经济的竞争法实务圆桌论坛,各位专家学者、政府及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数字经济背景下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纷纷发表真知灼见,氛围热烈。

闭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文明主持。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战威作大会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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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嘉宾合影(图源:经济法学院)

此次研讨会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浩天(重庆)律师事务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