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专家讲座“法学论文的主观认知与客观论证”成功举办

西政网讯  12月16日晚,《政法论丛》主编、山东政法学院孙培福教授在西南政法大学敬业楼6029会议室,做了题为“法学论文的主观认知与客观论证”的讲座。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卢代富教授主持,陈治院长、张波副院长、黄茂钦教授、甘强教授、乔刚教授、王婷婷副教授、廖呈钱副教授、梁桂平老师、张成松老师、刘倩老师、彭致强老师等嘉宾以及部分本硕博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一、主讲环节

《政法论丛》主编、山东政法学院孙培福教授 (图源:经济法学院)

在主讲环节,孙培福教授谈到了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具体写作方法,什么是学术论文?什么是高水平学术论文?怎样创作一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关于什么是法学学术论文,孙培福教授指出学术论文不是议论文。议论文主要表达你的主观认知,中学阶段的议论文写作要求你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别人。而学术论文中的“论”不是“议论”,是“论证”“推论”。议论文表达主观认知,学术论文表达客观论证。前者是对你所感知到的一切进行一种直接表达;而后者是在你有了感受之后不急于表达,而是把这种感受作为一种假设或者假说,试图用一种方法给出证明和论证,是一种间接表达知识。

孙培福教授认为,学术论文是“论证之文”。人类的任何学科都讲究论证,学科的划分只是人类为了研究方便对其进行的划分。各学科之间都互相交叉,任何学科的学术成果都是论证的结果。自然科学论文需要论证,人文社科论文同样需要论证,法学论文也是论证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也需要像自然科学一样给出论证和推论的过程。法学论文写作使用自然语言,也即汉字表述,但其具有天生的缺陷——表意性极强,容易产生联想,从而忽略了对事物内在规律的论证。自然科学使用“形式化语言”,比如数字、符号、字母,其最大特点是具有抽象性,自然科学便使用这种抽象性语言进行推导。法学论文不能因为不使用形式化的抽象语言,便不讲究论证,学术论文也是论证出来的。

关于什么是高质量学术论文?论文应该怎样论证?孙培福教授认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的第一步是写出论文提纲。论文是表达未知之事的文体,而非表达已知之事的文体。学术论文的提纲应该是在大量阅读文献的基础上产生学术灵感后提出的。孙教授建议学生养成随时记下自己灵感的习惯。学术灵感就是学术论文提纲的核心,是事物客观存在的规律。真正的学术论文是在学术灵感的基础上由小到大的过程,绝非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要从事物深层发现规律,而非仅停留在主观认知层面。真正的学术论文的提纲是能用形式化的语言勾勒出完整的体系。

什么是规律?孙教授认为,规律是指能够产生“美感”的东西,并且至少具备三个特点:一是呈现某种秩序性,二是呈现某种和谐性,三是体现一定的科学性。如果是具有“美感”的,就能呈现某种规律性,就能使用形式化的语言表述出完整的体系。用一句话描述就是,刻意地去追究自然语言的形式化,体现“美感”呈规律性的文章,自成体系表现出规律的形式架构,便是好的学术论文。

二、与谈环节

卢代富教授 (图源:经济法学院)

与谈环节,卢代富教授总结发言指出,孙老师形式化的语言对我们具有很强的启发性,论文不是议论文,是论证之文,要用形式化的语言来行文,写作和思考方面要避免联想过多。投稿文章除有必要,不要过多解释基础概念。孙老师用肖国兴教授的一篇文章十分形象地展示了什么是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也建议在座的老师同学,再仔细阅读肖教授的文章,不仅学习文章的观点知识,而且要学习写作的架构和提纲。卢教授也建议有学术追求的学生,要广泛阅读文献,认真观察我国法治建设与实践,形成真正的论文提纲,以此为起点,形成真正的写作思路。对于一些学生觉得自己不从事学术研究无需关注这些,卢教授也指出,写作会伴随各位一生。

三、提问交流环节

最后是提问交流环节,旁听师生踊跃提问,孙教授作了精彩回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参会人员合影 (图源: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