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刑诉学者线上系列公开课第一讲顺利举行

西政网讯 (j记者 安鑫 通讯员 闫召华)2022年5月6日晚,由教育部刑事诉讼法课程虚拟教研室、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的全国青年刑诉学者线上系列公开课第一次讲座成功举办。本次线上讲座围绕“‘两法’衔接视角下的《监察法实施条例》”这一主题展开,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程雷教授主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胡铭教授主持讲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副主任董坤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与谈嘉宾。

讲座截图 (图片来源: 法学院)

程雷教授从刑事诉讼法的视角审视我国第一部监察法规,梳理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起草背景、起草思路,对照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评析了《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全新的规定,重点分析了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差异点,并就未来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展望。

程雷教授强调,《监察法实施条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新时代国家监察工作实践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形成更偏向旧规范上升为法规的立法逻辑,其具体条文的设计更展现出明显的刑事诉讼法化的倾向,这种倾向表现在四个方面,即证据方面借鉴刑诉法证据章的体例与内容,对照强制措施规范构建留置措施,调查措施的扩张与规范要旨参照刑事诉讼法的侦查部分,调查的四项核心环节与侦查的核心环节一一对应。

讲座截图 (图片来源: 法学院)

程雷教授认为,《监察法实施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监察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的缺点,且在具体程序运作上强化了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但是其在两法衔接方面作用仍然有限。该条例没有完全吸收刑事诉讼法立法的有益经验,没有真正触及到法法衔接中所需要处理的问题。原因在于,一是该条例的规定范围受监察法约束;二是两法衔接的部分问题尚未找寻到法理的正当性。两法衔接的方案需要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确保其符合司法规律、司法原理以及司法发展方向。程雷教授指出,解决两法衔接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不能“缺位”,必要时需要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来实现两法的有序衔接。

程雷教授  (图片来源:  法学院)

随后,与谈嘉宾围绕讲座主题从各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董坤教授高度评价了程雷教授本次讲座内容,认为其独特的研究视角为刑事诉讼学者研究监察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与研究的基本骨架。董坤教授指出,《监察法实施条例》中涉及法法衔接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证据以及移送起诉两部分;检察提前介入调查机制以及两法衔接的企业合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另外,董坤教授肯定了《监察法实施条例》为两法衔接所做出的努力,如缺席审判制度的设立、调查实验与辨认的规定、刑事证据向监察证据的转化以及监察认罪认罚与刑诉认罪认罚的衔接等。

董坤教授  (图片来源:  法学院)

冯俊伟教授肯定了程雷教授的研究角度与思路,并强调监察法与《监察法实施条例》共同塑造了刑事诉讼之外的相对独立的监察诉讼程序,而这一程序带来了崭新的理论课题,即探寻给予不同法理的法律程序的衔接问题。冯俊伟教授提出“法律程序环境”的概念,认为使用这一概念有助于解答不同程序下的证据为何需要衔接的问题。此外,冯俊伟教授强调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文的借鉴意义,如调查工作全程录音录像、讯问笔录包含被调查人完整辩解等,认为这些条文对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优化可以有所启发。

冯俊伟教授 (图片来源: 法学院)

在讲座中,胡铭教授对主讲人和与谈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胡铭教授强调,两法衔接中证据的衔接应当考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必然延伸到对监察证据的收集运用,会对调查措施产生直接的影响。最后,胡铭教授总结道,两法衔接需要多角度多部门的交叉研究,不仅需要刑事诉讼学者与监察法学者的努力,也需要行政法学者、党内法规学者等共同关注、齐力推进。

胡铭教授 (图片来源: 法学院)

据悉,举办全国青年刑诉学者年度在线系列公开课系教育部刑事诉讼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为促进科教融合、研教相长,推动虚拟教研的重要举措。虚拟教研室每年度将邀请10位青年刑诉学者主讲十次公开课,另外邀请2位刑诉名家分别作一场开幕讲座和闭幕讲座。本次讲座是2022年度全国青年刑诉学者在线系列公开课的第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