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丨孙宪忠教授在西政详解民事权利体系

西政网讯  (通讯员 陈梓楠)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施行以来,民法典如同一束照亮社会生活的法治之光,以1260条条文构建起全方位民事权利保护体系,从权利确认到救济,从市场交易到家庭生活,从数字时代的人格权保护到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它以“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姿,深度嵌入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

在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之际,为总结民法典颁布以来的实践成果和理论发展,推动民法典的正确理解与规范适用,展望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未来进程,并促进民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西南政法大学特别策划庆贺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系列讲座,特邀立法、理论和实务专家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实施的经验、成就与期待进行讨论和展望,以期久久为功推动民法典的全面实施,助力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近日,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支持的庆贺《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系列讲座之四——《民事权利的体系》讲座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三教一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一级研究员孙宪忠教授担任主讲人。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贵州桐梓县人民法院、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领导,我校民商法学院黄忠教授、徐银波教授、孙莹教授、曹兴权教授、黄家镇教授、范雪飞教授及重庆大学朱涛教授等参加讲座。讲座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谭启平教授主持。

《民事权利的体系》讲座

孙宪忠教授

在讲座中,孙宪忠教授开宗明义,揭示了民事权利背后深刻的政治意蕴。他指出,法律对民事权利的界定与安排,直接反映了立法者对于人民主体地位的认知和定位。民事权利的发展史,是一部从公开的不平等迈向形式平等、并持续追求实质平等的文明进步史。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演进,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领域的生动实践,标志着中国社会已步入一个真正的权利时代。

孙宪忠教授重点阐释了我国《民法典》在编纂体例上的一项重大创新,即在总则编中独创性地设立“民事权利”专章。我国《民法典》的专章设计是一种鲜明的政治宣示,旨在以集中、正面的方式弘扬权利理念,增强公民的权利自信与行使自觉。更重要的是,这一设计发挥了强大的体系整合功能。在现代法律体系中,民事权利规范广泛分布于各特别法之中,民事权利专章将庞杂的权利形态统合于共同的基础概念与保护原则之下,实现了大民法体系的内在融贯与逻辑自洽。

针对法律实务的核心,孙宪忠教授解析了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及其对司法裁判的决定性影响。他指出,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根本区别在于可否转让,这决定了法律规范的侧重,人身权重在侵害预防与救济,财产权则需兼顾静态保护与动态流转。孙宪忠教授尤其精辟地阐述了绝对权与相对权、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视之为法律人进行案件分析与裁判的核心工具。绝对权的对世性是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石,相对权的对人性则构成了违约责任的理论基础。他以典型的交易过程为例,说明一份买卖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先后引发债权请求权的产生与物权支配权的变动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效果,澄清了长期以来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混为一谈的理论误区。孙宪忠教授回顾,此类理论混淆曾一度导致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出现“合同不登记则不生效”等违背法律逻辑的规则,而《民法典》的编纂成功实现了对此的拨乱反正,体现了中国民法学的理论自觉与科学化追求。

在互动环节,与会者从法学研究、司法实务、立法完善等多个维度出发,与孙宪忠交流了《民法典》实施过程中的重点议题,讨论触及虚拟财产等新兴权利对传统民法理论的挑战以及民事权利分类在司法裁判中的方法论价值,展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法治建设的共同关注。整场互动气氛热烈,体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学术对话与实践反思中形成的良性互动。

 孙宪忠 

第十二、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一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