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打击跨境犯罪取得突出成效 双方呼吁推动机制创新 扩展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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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下午,中国-东盟跨境犯罪治理论坛在渝州宾馆举行,来自中国与东盟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代表及法律专家出席,共同围绕中国-东盟跨境犯罪治理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论坛作为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的分论坛之一,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致辞,他指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中国-东盟关系的发展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区域乃至全球均具有重要影响,双方协作,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深化,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也更加紧密并取得突出成效。然而,面对跨境犯罪在新形势下呈现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保障地区繁荣稳定需要进一步强化交流与协作,通过联合应对才能有效遏制风险、维护共同安全。

交流经验:强化追赃程序与跨境取证规则 

“在跨境证据的取得与使用日益常态化的背景下,明确跨境证据使用原则与规则是涉外程序立法完善的重点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院长指出,完善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重要议题,关乎涉外法治建设布局与全球犯罪治理成效,其围绕立法完善提出多方面建议:将涉外案件界定标准由“以人为中心”拓展至“人+财产+证据”三位一体模式,强化追赃程序与跨境取证规则;调整立法体例,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规定纳入新增涉外特别程序一节,明确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衔接机制;针对网络犯罪、经济犯罪等跨境犯罪新变化,优化管辖规定,完善级别、地域及指定管辖机制并适度扩张刑事管辖权;明确跨境证据审查判断规则,建立外国法查明机制、扩充境外取证途径、规范网络取证与跨境数据调取程序。

老挝司法部副部长孔奇·严楚指出,跨国犯罪严重威胁东盟地区及老挝国家安全,其中人口贩运、毒品走私、网络犯罪及洗钱犯罪尤为突出,需要区域国家携手应对。老挝高度重视跨境犯罪治理,早在2012年便制定《引渡法》,并与中国、柬埔寨、泰国、俄罗斯、越南及韩国等多国签订引渡条约或司法协助协议,以加强跨境追逃、引渡和证据交换。他强调,老挝与东盟成员国共同参与《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积极推动区域层面的法律合作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互信、共享经验和发展新机制,提高应对多元化跨国犯罪的能力。未来,老挝愿继续深化与周边国家及地区伙伴的法治协作,为构建更加安全、公正的地区环境作出贡献。

共商合作:在现有基础上推动机制创新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和技术的飞速发展,跨国犯罪这一新兴形式应运而生,其复杂性日益加剧,给现有东盟-中国合作机制带来严峻挑战。因此,调整并扩展合作框架,从而适应不断演变的安全格局显得尤为关键。”在主旨发言环节,越南河内法律大学高级教师阮琼英围绕东盟-中国跨国犯罪治理合作作了系统阐述。她指出,面对跨国犯罪形态加速演化、传统犯罪与高科技犯罪交织蔓延的严峻形势,东盟与中国通过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及工作组等多层次合作机制不断强化协作,在反恐、毒品、人口贩卖、网络犯罪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包括定期召开会议、深化培训、提升执法合作水平以及推动信息共享等。她强调,尽管机制建设成效突出,但仍面临多重挑战。为此,她建议进一步完善合作框架、强化联合培训、推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并着力提升联合调查与法律互助能力,以增强区域整体安全韧性。

在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方面,缅甸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司敏敏泰副司长介绍了缅甸在该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国际合作成果。他指出,缅甸通过制定《反洗钱法》《反洗钱规则》及《刑事事件互助法》,不断完善国内金融监管和侦查体系,提高反洗钱(AML)与反恐怖融资(CFT)能力。缅甸积极参与《东盟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以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了较完善的跨国协作法律基础。他强调,缅甸与周边国家,尤其是与中国,针对跨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在澜湄合作框架下参与多边治理。同时,缅甸持续拓展双多边法律协助渠道,包括同印度、俄罗斯等国家签署司法互助协定。敏敏泰表示,金融犯罪跨境性强、链条复杂,需要更紧密的信息共享机制与公私协作体系。未来,缅甸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以构建更高效、透明的跨境金融犯罪治理体系。

在总结发言中,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王玫黎教授指出,东盟地区当前的安全形势依旧复杂多变,安全始终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前提,而跨境犯罪的蔓延不仅危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对社会稳定与区域秩序造成深远影响。王玫黎教授表示,希望各与会代表继续加强交流、凝聚共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推动机制创新,探索更加高效的司法协助、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跨境犯罪治理能力,为构建更加安全、稳定和可持续的地区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