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权的积极行使和整体治理”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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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网讯  (通讯员 高玲玉)6月3日下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应邀莅临我校行政法学院,在敬业楼4032会议室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行政裁量权的积极行使和整体治理”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谭宗泽教授主持,重庆市司法局执法协调处唐振宇处长、艾星副处长、张立黎副处长,宁波大学法学院张亮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冯子轩教授,行政法学院胡兴建副院长、马立群教授、孙兵副教授、杨靖文副教授、梁西圣副教授、杨国栋副教授、汝思思博士、付大峰博士作为嘉宾出席本次讲座。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于安教授围绕“行政法治的使命、挑战和治理”,指出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后,行政裁量制度应当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于安教授认为,在八十年代以后,受行政法教义学的影响,我国传统行政裁量制度应用有限,行政裁量变成行政活动的附属性措施,脱离了行政法治的秩序要求。然后,于安教授以德国行政法教义学的新发展为例,明确了裁量基础制度转型的重要性和难点,提出了可供我国裁量制度发展借鉴的经验。

接着,于安教授指出,实现政策创新,行政裁量的地位至关重要。他认为真正的裁量,是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宏观裁量,我们应当积极进行政策创新,解决裁量不当替代的问题。围绕“政策创新”的框架构建,于安教授认为需要首先解决效力产生的时间节点、效力产生的效果、法律人的风险承担水平这三个问题,行政机关不得放弃裁量职责或滥用裁量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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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于安教授围绕数字时代裁量现代化的问题,提出了裁量制度结构优化的建议。于安教授认为,推动政府积极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合理规定裁量的风险责任;二是扩展行政不作为制度约束;三是确定行政措施优先项制度;四是数字行政法的形成和适用。

在交流阶段,各位与谈嘉宾针对讲座主题与于安教授展开学术交流,在场的同学们也积极向于安教授提问,于安教授作出了热情回应和专业解答。历时两个多小时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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