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检察日报关注的“西藏检察官”是咱西政人

西政网讯  (记者 范云娜)8月25日,《检察日报》在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特别报道中,第7版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3届校友、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席淑姣的先进事迹。

席淑姣,女,201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生毕业,毅然选择扎根西藏。通过公招进入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工作,后被遴选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从检11年来,耕耘在西藏检察战线上,挥洒青春,矢志不渝,以梦为马,砥砺前行。曾荣获自治区“全区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西藏自治区第六届先进工作者”等殊荣。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曾经是一名志愿服务西藏的热血大学生,如今她是逐梦边疆的高原检察人,决心为西藏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她办理的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席淑姣:法治的进步就藏在办案细节里

席淑姣(右)出庭发表公诉意见

席淑姣 女,37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1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多项荣誉加身的“80后”检察官席淑姣,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毅然选择扎根西藏。2014年,她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一步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后被遴选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11年的雪域坚守,让她成为西藏检察事业规范化建设的亲历者与推动者

“从检11年,我感受最深的是办案越来越规范了。这种规范,既是程序上的严谨,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席淑姣说。

2016年12月,席淑姣在审查一起贩卖毒品案时发现,侦查人员对查获的两小包毒品取样时,未按规定独立封装,这一操作影响了毒品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席淑姣与侦查人员沟通时发现,此前从未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未意识到这一细节背后潜藏的风险。这次经历让她深刻认识到:规范办案不仅是程序要求,更是案件质量的生命线。此后,她多次就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为干警授课,并推动建立“每案必查、每证必核”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证据链都完整、合法。

2019年,乃东区公安局商请检察院介入一起强奸案。庭审中,因事实认定和证据采纳存在分歧,席淑姣指控的两个强奸事实法院仅认定了一个。她重新梳理案情后,果断提出抗诉意见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二审法院最终采纳抗诉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未认定的事实。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成为西藏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典型事例。

2020年,席淑姣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37名农民工,犯罪嫌疑人系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资。席淑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督促其恢复生产经营、筹措资金,同时,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工资支付进度表,定期核对资金到位情况。最终,犯罪嫌疑人支付了全部欠薪,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从此前因证据规范问题“吃一堑”,到后来以规范办案“长一智”,席淑姣的成长轨迹,正是西藏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缩影。如今,乃东区检察院的案件退补率明显下降,抗诉案件改判率显著提升,这些变化的背后,是像席淑姣一样的检察官对“规范”二字的坚守——用每一个证据的严格审查、每一次程序的精准执行,为法治西藏筑牢根基。

“法治的进步,就藏在这些办案细节里。”席淑姣笑着说道。(检察日报 记者 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