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中国法治”系列讲座第三讲 行行重行行——做行动中的中国法律研究

“理解中国法治”系列讲座现场 (纪澄翔 摄)

西政网讯  (记者 范云娜 通讯员 于浩)4月21日晚,由《法律和政治科学》编辑部主办,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理解中国法治”系列讲座第三讲“行行重行行——做行动中的中国法律研究”于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老师主讲,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周尚君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陆幸福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朱林方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冯晶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张瑞副教授与谈。讲座吸引了来自行政法学院、法学院等多个院系的师生到场聆听。

各院系师生到场聆听 (涂嘉陵 摄)

讲座伊始,侯猛教授首先强调,要在行动中进行法律研究。他开门见山地指出,当前,社科法学与法释义学的争论已成过去;未来,法社科研究的关注重点在于拓展领域、丰富视野。在此基础上,侯猛教授回答了“法社科研究什么”这一问题。法社科的研究对象既包括国内的部门法律,也包括涉外法治问题。对行动中的部门法展开研究,重点在于从宏观走向微观,聚焦具体罪名、案由与法条;对涉外法治进行探索,重点在于面向实际,挖掘法条文本背后的社会文化差异。

周尚君副校长主持讲座 (纪澄翔 摄)

明确研究对象后,侯猛教授提出并回答了第二个问题——“如何做行动中的法律研究”。他指出,要做行动中的法律研究,就要不断地开展实地调研。而在调研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有好奇心、敏感与想象力。研究者需要在经验中保持敏感,在好奇心驱使下积极调动想象力,进而在提问与追问中丰富经验、深化认识。

随后,侯猛教授以小商户侵犯商标权等案件研究为例,对法社科的微观研究进行了生动且简明的梳理。他指出,此类研究遵循着从现象到理论、从个案到普遍的递进逻辑,最终在学术对话的基础上走向概念提炼。同时,侯猛教授以离婚诉讼、刑事诉讼中的现实问题为例,深刻阐明了社会结构对法律运行的影响,以及立法、司法等环节间的压力传导关系,进一步揭示出做“行动中的中国法律”微观研究的重要性。

侯猛教授主讲现场(涂嘉陵 摄)

最后,侯猛教授归纳了法社科的研究范式——“描述现象、解释原因、提炼概念”,并进行了重点总结。他强调,做法社科研究应当关注具体的人与制度,以事实为基础进行提问,并结合调研经验、个人经历等多元经验材料,在拼拼图式的深入思考中,进行剥洋葱式的写作。

在与谈环节,诸位与谈人对侯猛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陆幸福教授指出,法社科研究关注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无法脱离其目的,也就无法脱离价值判断。在此前提下,研究如何从具体走向普遍,仍是一个有待解释的问题。接下来,朱林方副教授从社会本身的多元多维出发,对法社科研究的发展趋向进行评述,并指出从经验素材到规范命题、从现象描述到价值判断过程中的现实困难。冯晶副教授则从方法论角度,阐述了个案研究的结论客观性与解释力。而后,张瑞副教授指出,法社科研究为我们认识世界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视角,其研究富有人文性,切实关注到宏观制度在实践中对人的影响。周尚君教授总结指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现象,所有现象背后都存在着各种原因与理由。法社科的视角能够帮助我们穿透个案,触及原因。当然,如何成功地从特殊走向普遍,这永远都会是一个问题,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努力尝试从样本中发现事实,探寻其背后的逻辑。

与谈人陆幸福教授 (纪澄翔 摄)

与谈人朱林方副教授 (涂嘉陵 摄)

与谈人冯晶副教授 (纪澄翔 摄)

与谈人张瑞副教授 (涂嘉陵 摄)

之后,侯猛教授对各位老师和同学的提问作出回应。讲座现场气氛热烈,侯猛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现场提问踊跃 (涂嘉陵 摄)

与会老师们现场合照(纪澄翔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