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与婚姻家庭编解释(二)适用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成功举办

会议现场

西政网讯  (记者 范云娜 通讯员 冉启玉 付青青)5月24日,“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与婚姻家庭编解释(二)适用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重庆市高级法院、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张力创新工作室、重庆市青少年法治素养家校协同培养基地联合承办。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胡尔贵,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夏吟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洪祥,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林建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黄娅娟副庭长,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张力等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及重庆市家事审判法官等共计1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朱凡主持研讨会。

胡尔贵副校长在致辞中对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办学情况,特别是我校在家事法、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他指出,本次研讨会聚焦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与婚姻家庭编解释(二)适用两大核心议题,是学术交流与理论实践对话的重要平台。各位学者的主旨报告和与谈人的精辟见解,一定能够为我校推进相关工作带来更多的启迪,也一定能够为家事司法规则的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的优化提供重要的知识支撑,共同为我国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贡献真知灼见。

胡尔贵副校长致辞

夏吟兰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向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夏会长指出,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文明的重要标尺。近年来,随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深入实施贯彻,家事审判领域的新问题与新挑战不断地涌现,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的出台既是对法律适用的细化与补充,也是对司法实际需求的积极回应。本次研讨会聚焦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与司法解释适用,相关主旨发言既关乎家庭伦理与法律的价值,也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创新,充分体现了学术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希望在今天的研讨会当中,各位学者共创思想,为完善家事法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家庭幸福贡献力量。

夏吟兰会长致辞

黄娅娟副庭长在致辞中表示,家事审判不仅是法律判断,更是情感修复与社会价值引领的过程。近年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始终将家事审判改革作为深化司法为民、维护家庭和谐的重点,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指引,积极探索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化、人性化路径,通过设立家事法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等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平衡家庭关系。本次研讨会关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与解释(二)的适用问题,汇聚学术智慧与司法经验,诚挚期待各位专家对重庆市家事审判改革建言献策。

黄娅娟副庭长致辞

与会专家学者及实务界法官围绕“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与婚姻家庭编解释(二)适用”理论与实务问题开展主题研讨并取得了圆满成功。本次研讨会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司法实践难点,为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的精准适用与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西南政法大学将继续发挥学科优势,携手学界与实务界,共同守护家庭和谐、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会议合影